第七十四章,治军当明罚,不教为懒政(2 / 2)

,而是先教诲,再处罚军士上级,最后才处罚犯事兵勇。  如此一来,上级受罚,下一回便知道管教兵勇,让他们不敢再犯。  兵勇虽受罚,心中该有怨气,可一想到自己的上级先于自己受罚,羞愧难当,下一次更不愿意犯事。  而那些不曾犯事的军士,甚至出言阻止的军士,更会受到奖赏。那么下一次,旁人犯事,他们会更积极的组织,维护军纪。  一来二去,人心自明,军法自肃。  正应了百姓那一句,赏罚分明也!  朱纯臣品出其中味道,心中更惊。  他可不会忘记,那受自己指派的朱敬武在离开时,脸上那激动的神情。  那分明是心服口服之像。  那可是自己的旁支青年啊,受了他主家不少恩赐,竟也如此?  朱纯臣有了几分后怕。  他是不是,挑错对手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