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之怒(1 / 3)

康熙一朝?李斯眉头微皱。

这难道是后世的朝代?也是,从古至今还未曾听闻有哪一朝能够千秋万载,就连周朝都只延续了八百载,只是天幕中后世之人留的发髻为何会如此奇怪?

自从听到神女说大秦会二世而亡后,始皇帝嬴政表示已经没有什么能比大秦会二世而亡的消息更能令他暴怒的了。

至于天幕拿他的儿子和康熙帝的儿子作比较,说实话,一开始始皇帝内心是恼怒的,恼归恼,但天幕所说俱是事实,他的确疏忽了对子女们的教育。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始皇帝决定从今天开始,所有的公子们都要按照康熙儿子的标准来一套,他嬴政的儿子必定须是最优秀的。

【成为胡亥的老师后,赵高离权力中心又近了一步。

公元前210年,始皇帝再次巡游天下,右丞相冯去疾留守咸阳,左丞相李斯随行。

十一月,始皇帝到达会稽山,祭祀大禹,遥祭南海,并且在山上立石碑赞颂秦朝的功德,世称“会稽刻石”,此碑文由李斯撰写,故又称“李斯碑”。

始皇帝五次出巡,以《峄山刻石》为始,以《会稽刻石》为终,共留有七块刻石,史称“秦七碑”。

《绎山石刻》、《泰山石刻》、《琅琊石刻》、《会稽石刻》为李斯所书,无论从书法美学角度来看,还是从传世价值来看,都是华夏漫长历史中的吉光片羽。

李斯的小篆比例严格,精简,运笔坚劲畅达,线条圆润,既具图案之美,又有飞翔灵动之势,因此,李斯又被称为“小篆鼻祖”,。

后人有论李斯:书法造诣之高超掩灭先轨,散绝后贤,成为后世临摹学书之佳。】

天幕中,一座座石刻被展示出来,历经千年,石刻上的字迹早已经斑驳,可扑面而来的历史沧桑感,却令无数人为之颤抖。

李斯眼眶通红,他伸出手似要抚摸天幕中的石刻,一瞬间他突然明白了传承的意义,胸腔中涌出无限酸意。

“小篆鼻祖”多么崇高的名声啊!这一刻,李斯似乎悟了神女所说的精神永生,长生一说遥不可及,但他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永存世间,沧海桑田,斗转星移,王朝更迭,后世之人依然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

淳于越在太医令的救治下,已经悠然转醒,听到后世之人如此称颂李斯,心中不免泛起些许酸意,他感念李斯的活命之恩,天幕说是李斯在自己触怒始皇帝后保全了他。

曾几何时两人还是至交好友,但道不同,政见相左,二人越走越远,他以为李斯已经同他绝交却没想到最后是李斯保下了他。

自己难道真的酸儒不堪吗?淳于越不禁长叹一口气,他教导扶苏公子礼法,教他民为邦本,教他立身、平天下,期待他成为一名仁慈的君主,大秦有一个始皇帝就够了,天下初定,该修生养息,积蓄国力。

他淳于越无不在为大秦的江山而考虑啊!

激愤之余,淳于越忽然想起天幕说扶苏会被假的旨意哄骗自杀,淳于越瞬间起身,他忙不上伤感,连忙离开偏殿,扶苏怎么会自杀?到底是谁害了扶苏?

【“会稽刻石”中有一条律文还挺有趣的,“夫为寄豭,杀之无罪”。

意思是说,丈夫如与妻子以外的女性发生关系,就像跑到不属于自己的圈里的公猪一样,这种人杀死他是不承担责任的。

当然夫并不是泛指所有丈夫,而是特指“赘婿”。

不可否认这条律法的确保障了一些女性的权益,但现在有些人单凭“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八字,就认定始皇帝非常尊重女性,这是有失偏颇的。

公元前356年,秦朝颁布了一项法令,规定家中有两个及以上成年男性的家庭,其赋税增加一倍。

但穷苦人家的成年男子没有能力自己组建一个家庭去纳税怎么办?这时做赘婿,入赘到女方家中就是一个十分不错的选择。

招赘婿的女子一般是丈夫死于战争或疾病的寡妇,成为上门女婿后,男子只需要和寡妇交一份税就行,但这样一来,直接导致大秦的税收缩水。

而且,根据秦朝的法律,如果寡妇没有子女,那么寡妇死后的财产归朝廷所有,但招了赘婿的话,寡妇的财产是要被赘婿继承的。

如此,大秦律法规定赘婿不可以成为户主,打仗赘婿先上,不享受普通士兵同等待遇等,可见无论什么时代,上门女婿都不好当啊!】

“遮莫姻亲连帝城,不如当身自簪缨。”

天幕下,一白衣俊朗的年轻男子,举起手中的酒壶感概道。

在大秦当赘婿真惨,幸亏吾不是大秦子民,同为赘婿,但李白对大秦的赘婿并没有多少同理心。

他虽偶尔会对赘婿的身份发发牢骚,写写诗文,但他是真心爱惜自己妻子的,更何况他与妻子还有一双可爱的儿女。

“想什么呢?”

许氏把衣衫披在丈夫身上,低头柔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