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完的官司(1 / 3)

势与官司共存亡的可可,终于等来了十二个劳工官司的最终宣判。

她自己与盛华的纠纷也逐渐明朗。

这些劳工官司,都要从可可刚从盛华离职时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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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劳工官司

没来非洲之前,可可在国内连法院的门在哪里都不知道,来了之后,法院门口的流浪狗都被可可从一到十取好了名字,那只狗要生了都能算出日子,看新出生小狗的毛色都能猜出它爹是谁。

可可来到四达钢铁的第一天,就被莫名其妙的丢过来十四个官司。

没办法,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新来的人哪敢有喘气的勇气。

十四个官司里就有十二个劳工纠纷。

这很非洲。

非洲像一个未被开发的大市场,一切都是从零开始,所有的企业到了哪里首先都是先挣钱立足存活下来,边发展边完善是理想中的发展策略,但面对这么一个广阔的市场,走着走着难免就偏了。

重市场轻管理是通病。

大病没有,小病不断,能忍则忍,但烦人;直到集聚到某一刻,让它足够能引起重视。就似现在这十二个劳务官司。

有官司要应诉,就得有律师,但是公司没有律师。

莫非以前就没打过官司?

也不是没打过官司。

可可跟工厂的本地人力经理白伊莎了解到,以前的解决办法就是:不应诉,然后等着法院判输赔钱了事。

果真简单粗暴。

越是简单粗暴的东西它的漏洞就越多,这不钢厂官司不断,官司生意还挺红火。

这次这十二个还大多数都是集体诉讼,总共算下来就是超过50人的赔偿,这才让老板重视起来。

但这种烦心事,没人愿意接,所以招了王可。

王可在工厂和白伊莎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商讨一整天后,算是了解了这些官司的来龙去脉:

有自己旷工一个月不来,但公司没给他发工资而告公司的;

有连续3月每月缺勤25天被公司开除但却要告公司的;

有偷窃公司财物被开除但却要告公司开除自己的;

有自己离职但也要告公司的;

...

诸如此类,花样百出,总结起来就是:我告你,不需要正当理由。

当然,这也与公司内部管理不善、制度不全、流程欠缺有很大关系。

通过白伊莎,可可了解到一个极其赚钱的行当,当地人称之为‘流氓律师’。

简单来讲就是一群游荡在法院和各种公司周边的一群职业律师,他们的生财之道就是免费为各种劳工打各类劳工官司,输了不收费,赢了提走大部分赔偿款即可。

对劳工而言,他们几乎什么也不用做,只需要出庭亮相,有的甚至连出庭亮相都不需要,签几个字就好。

每次败诉的赔偿金大多数在一千到两千人民币左右,公司请个律师差不多也花这么多,还得烦心,中国人,秉承的都是花钱消灾,所以绝大多数都是不管不顾赔钱了事,毕竟知道劳动法也是比较偏向于弱势的劳动群体的。

这种和流氓律师之间稳赚不赔的‘生意’几乎所有的劳工都愿意去尝试。

王可的当务之急,是先找个律师应诉,不让历史重演。

但工厂的各个部门负责人甚至包括厂长卢厂都对找律师打官司持消极看法。以前是缺人手管官司的事,现在有了王可,他们也不看好。

卢厂:“打官司嘛,耗人费力,还不一定赢;如果要打,那就一定要赢,可不是需要什么律师和能力,是需要些钞票和手段。”

可可:“卢厂,怎么还没开始这气势上就输了了。”

卢厂:“这不需要什么气势,又不是打仗,这是这个社会里的现实,很多东西要靠的是手段。”

可可:“我会努力的。”

卢厂:“努力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方法错了,你住在法院也没用。”

住法院这事儿,卢厂没乱说。

公司里就有这样一个笑话,有人来找可可办事,问:Coco的工位在哪里?

答:法院。

十二个劳工官司的唯一善良之处就是都在一个法院。但却在不同的法庭,可可可谓分身乏术。

其实除了日常和律师沟通细节准备材料之外,可可在法庭上只是作为公司代表出现,奥罗米亚语的辩论过程是一个字都听不懂。

伊索比亚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每个州有着自己的制度和体系,语言也不尽相同,毕竟八十多个民族。

所以问题来了。

可可的公司,在阿姆哈拉州和奥洛米亚洲的交界处,两边各有一部分,停电都是各停各的。剩下的两个年代久远的经济纠纷官司得去阿姆哈拉州法院应诉,关键,还得再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