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69,事有不同(2 / 2)

供销社,还真不是国营的。现在的很多老人家里估计都还可以翻到“股金证”这类的小本本,当然有些地方就是一张纸。

大概类似于股份制集体企业。

至于国营,那是风起之后的事情。

说这个,就是解读穿越者的一个误区。别以为上级分配,就能安排进供销社。那时的供销社,得看主体单位是谁?如果是村集体,那就是村里安排人去工作。

别的不说,伱至少也要到市一级主体,才能谈论分配的问题吧。

闲话说罢,再说秦淮茹,抱着孩子,拎着东西,跟着临近村子出来相熟的驴车什么的,回到了秦家村。

女儿回娘家,又是大包小包的拎着。秦淮茹父母也就顺势下台阶,抱过棒梗,有多大仇多大怨,也该放下了。再说,实在论起来,也是秦淮茹父母坑了秦淮茹。

那时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要不是秦淮茹父母被媒人的巧言巧语弄昏了头,哪里至于受洗三那样的委屈。

做父母的最多就当少生一个姑娘,而秦淮茹可是要在那样的家庭生活一辈子。

秦母想到这个就转进内屋抹眼泪,秦淮茹自然跟上前去劝慰。

见屋外没人注意,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五万块钱,塞入秦母手中。

秦母惊诧的问道:“是东旭给你的?”

秦淮茹无奈的摇摇头,咬着嘴唇,欲言又止。

秦母又问道是不是贾张氏给的,秦淮茹还是摇头。

秦母这下急了起来,低声骂道:“淮茹,你疯了,你偷家里这么多钱。要是让贾家知道了,会被打死的。”

秦淮茹苦笑道:“妈,你想哪去了?这钱是东旭师父看我可怜给我的。”

于是秦淮茹就把自己在贾家受了委屈,出门哭泣,又被易中海发现劝慰的事说了一遍。其中自然一言代过了贾张氏的辱骂,隐瞒了易中海穿个大裤衩把她搂住的事情。

秦母闻言也不由松了一口气,没好气的说道:“死丫头,也不解释清楚,吓我一跳。听你这么说,那东旭的师父倒是个讲道理,知冷热的。以后你可要好好的孝顺他。”

秦淮茹听到秦母说易中海是个知冷热的,也不由想起了。被易中海扶起,自己跌倒,又被搂住的感觉,只觉得的脸上发烫。

秦淮茹赶忙转移话题说道:“妈,你把钱收好,我们快出去吧,这屋里热死了。”

正在这时,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冲了进来,对着秦淮茹喊道:“姐,姐,我要去城里玩。”

秦淮茹见状一把抱起堂妹秦京茹,笑道:“那得等你长大了,姐在城里给你找个好人家。到时你就可以天天在城里了。走,姐带你出去给你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