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王洪涛和沈建华(1 / 3)

时光如流水。

2025年,汉东省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砰”!

随着青天大老爷手里的惊堂木砸下,有如雷霆万钧,重重的砸在所有人心中,让人心生敬畏,不敢有任何的想法。

所谓惊堂木。

“惊堂木,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如果按照我们现在的算法来算的话,惊堂木长21厘米,宽16.5厘米,厚大约9.3厘米左右。

我国最早使用惊堂木的时候,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各级衙门都可以使用,而惊堂木刻着的是象征着权威的图案。

以前的衙门考虑到,县令在判案处决时,疑犯或有什么不服,在庭上当场大呼大叫,这个时候,举起惊堂木拍下来,就起着震慑犯人的作用,而当惊堂木拍下来的时候,也就当表着当时衙门对于这件事的最终敲定,说明这个事件的最后结果是经过皇权所认可的,代表着皇权在封建社会的至高权力。

现代社会,自然不可能在延续以前的封建陋习,那都是迷信思想,现在讲究的是……依法治国,与时俱进。

总体来说,变化还是比较大的。

毕竟,这可是大争之世,不进则退。

朕大清已经亡了啊!

现在审案子的不叫青天大老爷。

而是叫法官。

法官旁边的八字胡也不叫师爷了。

叫陪审员。

旁边拿着杀威棒喊王威武武威的小捕头变成了法警。

惊堂木也变成了法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使用法槌。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由审判长使用法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由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法槌:

(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二)宣布休庭、闭庭;

(三)宣布判决、裁定。

现在。

审判长:现在开始宣判!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

审判长:被告人王洪涛(原蚌埠第一副书记,市长……)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华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王洪涛,以上宣读的判决结果,你听清了吗?

此时的被告王洪涛一身灰白色的简单衬衣,正如他此刻的人生,是那么的灰白,看不到一丝一毫的色彩。

不过此时的他,身体却依旧笔直的站在庭上,直到听到了审判长的最后宣判,这才神情落寞却无比坚决地说道:“听清楚了!”

他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即使心中在有什么不甘,到了这个地步,基本上已经是宣判了死刑,到了实在是无法挽回的地步。

审判长:被告人王洪涛,你对本庭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王洪涛:感谢审判长给予的机会,对于判决我没有异议,服从且不上诉......

所有人都知道的,到了这个地步,如果还抱有侥幸心理,那就是出大问题了,很严重的大问题。

所以,很多事情其实早就定好了。

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不管是不是,抛开问题不谈,我知道你很急……总之事情已经定性了,到此为止,以后谁都不能再拿这件事说事。

大家自觉一点,不要坏了规矩。

王洪涛说罢主动伸出双手,等待法警为其戴上银手镯,昂首随着法警离去,留给审判席、陪审团、听审团一道果决、落寞却不颓然的身影!

判决一出,仇者快、亲者痛。

“你们听说了吗,这个王洪涛不止是个大官,还是个大富豪,身家几十亿,不止如此……”

“我也听说过他这个人,升得很快,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这个人以认干爹的名义,跑部向钱。”

“吕布飘零半生,只恨未逢明主,公若不弃,布愿拜为义父。”

有闻之伤心落泪,也有人拍手称快。

“干爹亲,也不如岳父亲。岳父亲,也没有亲爹牛。亲爹牛,也不如自己强”

这是听说过此中原委一星半点的人士,不过他们也不敢明着说。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总之,外界则一片哗然!

因为王洪涛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