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刀下留人!(2 / 2)

,于是他称呼道:“宋郎。”

如果知道对方的排行,倒是可以称呼类似“宋大郎”、“宋二”,姓+排行+郎/会不加。

例如狄仁杰在家排行老五,在外也有人称呼他为“狄五郎”。

也许是劫后余生,在狄仁杰的眼里,宋真似乎话多了起来,对于他办案来说,是件好事。

以前见面,对方都是一言不发的,神色木讷。

“怀英,可以具体跟我说说案子吗?”

“可以。”于是,狄仁杰便将案宗记载的,重述一遍。

宋真听着听着,不由得皱起了眉。

案发地点在汴州郊外的一间落败寺庙里,按理说,此等荒凉之地,鲜有人烟。

可是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却“刚好”路过一个樵夫,“刚好”又走进庙里,发现了躺在寺庙里的两人。

天底下没有无缘无故的巧合,只有故意为之。

宋真和赵家四小姐,赵文玉。

两人被发现时,搂抱在一起,其中,宋真衣物完好,而赵文玉则是下身赤裸。

官差很快便赶到,现场侦查一番,马上判定为宋真强杀赵文玉。

搞笑的是,宋真全程未曾对薄公堂,未曾辩解过一言,一直都在监牢里受刑,却直接被判了斩首。

这是不合规矩的,唐朝规定,判罚结果应当在庭上向被诉人宣示,确认画押,不服可以上诉。

“怀英,那座寺庙,现在何处?”

“郊外罗丰山山顶。”

“好的,我再问一下,山有多高?”

“大约三十丈。”

等等,三十丈等于多少米来着?

宋真在心里换算了一下,得出结果,一百米?

正常人都不会想着,将女子强杀在这种地方吧?

等你爬到山顶,费力气不说,整个人早就软了。

那为什么,赵文玉会出现在那里呢?

原因只有一个,有人约她前往。

像这种深在闺中的大小姐,很少会出门,如果不是熟人约她的话,她是不会去的。

而且,哪怕是去,必定会带着丫鬟或者家丁前往,绝对不会孤身一人。

听完宋真的分析之后,狄仁杰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确实如此,这一点我也想到了。出身卑微的你,不可能有机会接近死者。”

接着,狄仁杰满脸抱歉的说:“无意冒犯。”

宋真没有放在心上,他无所谓的笑了笑。

“真正让我确定你不是凶手的原因是,我在现场发现的足迹。”

“现场中显而易见的脚印,是身着乌皮六合靴留下的,而你的出身,根本不支持买一双乌皮六合靴。”

宋真低头望了眼自己脚上的草鞋,神色尴尬。

“还有吗?”

“暂时没有了。”狄仁杰摇了摇头。

“尸格(验尸报告)呢?”

“案发当天,仵作行没人。”

在大唐,官府根本没有特立的仵作,只有负责登记的验尸官。

直到清朝才开始设立仵作职位。

通常来说,官府是请民间“仵作行人”协助验尸。

而“仵作行”,实际上只是负责殡葬业务的民间组织。

“什么?”宋真惊了,刑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验尸,居然都没做,直接就草率结案了?

而且,从报官,到立案,到审讯,到定刑,到执刑,一条龙服务下来,总共才三天时间?

合理吗?

古代的办事效率真的有那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