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准备换人(1 / 2)

赵与芮现场对三位步兵大将爱理不理的,只简单说了几句话就没算,莫泽等人看在眼里,感觉魏王心思,真的只在水军和做生意上。

魏王可不是嘴上说说,他召集官员说了这番话后,

庆元府有通判,还有长史和司马,府内大小事宜,军政民事,他们三人共议,魏王坐享其成,皆大欢喜。

赵与芮才没功夫和这些人争权夺利,他们想要地方治理权力,赵与芮就给他们。

庆元府主官都是史弥远的人,赵与芮当然远离。

离开了京师后,他似龙入大海,自由自在,很多想法念头都要逐步实施,哪有功夫管理一府之地。

赚钱,练兵,造火器,造船,各种念头在他脑海里整天盘旋,他都不知道先干什么好。

定海县这会还算有点小钱,得益于当地的商业发达,加上盐茶课,还有造船业等,都在南宋各县中排在前列,加上人口众多,非常适合用来当创业基地。

赵与芮回到定海县的

两宋县一级的主要的官员除了知县,还有主簿、县尉,曾经两万户以上设县丞,后到南宋就取消了。

这些可以理解为后世的合同工,临时工,基本干的都是体力活。

定海县的吏人总数则为两百二十二人。

其中两税即正税和附加税:‘州郡二税之正籍尽以上供’。

他和长史、司马再加上赵与芮,四人是庆元府最有权的四个,现在其中三人联手,绝对是有把握架空赵与芮的。

赵与芮当天也正好在庆元府魏王府,没去定海县,因为长史莫泽,司马程珌还有通判聂子述三个史弥远的心腹,正在向他汇报庆元府的情况和利益分配。

今天赵与芮带了个青年过来,然后向他们介绍,这是他兄长赵与莒,原本朝廷要让他去阴山当县尉,赵与芮专门要过来,到定海当县尉。

当然了,他们没想到赵与芮到了这边后,也非常自觉,直接把庆元府的权力移交到他们三人手上,一门心思想着在定海县赚钱。

另外又根据人口数,会有增减。

按宋制,通判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府)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等于通判就有了监察地方官员的职责,通判还掌除监府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知府)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官吏,权职相当之大。

莫泽三人对视一眼,原来是魏王想换自己兄弟,当然也没什么意见。

弓手就是带兵器的人,原意用来镇压百姓造反,后来又兼牢子(狱子),负责看管牢房,捉拿贼犯和走私、看守城门等,像明朝的巡检弓兵。

如果在和平时期还好,但如果在乱世,容易滋生一个不好的现象,即所谓的‘吏强而官弱’。

当天下午,李宗勉请求换定海县主簿和县尉。

赵与芮把房子收回来大半,得罪了相当多的县中商贾和吏役。

其中曹司就是指押录(典史)、手分、贴司,可以理解为各县的局长和公务员们,主要干的轻松的脑力活,文书之类,南宋时又添加了刑案推吏,专门办案。

当时有很多县级胥吏“自号立地知县“被百姓称为“立地官人“,有人甚至称当时以“官不可任而任吏“。

而且通判在两宋,有监视一府主官的意思。

也就是说两宋两税主要是上缴的。

而赵与芮的表弟全勇,现在叫监当官,通常按宋制监当官当满两轮(三年一轮),如果表现出色(当然有关系的话,可能一轮都不要)可以晋升为亲民官,通判当两轮,也能升知府。

赵与芮此次收回房子,基本都是县中役吏和县官勾结干的,全部都是低价租出,私下收好处,肥了个人亏了朝廷。

定海县人口较多,所以有一个主簿,两个县尉,全县就四个亲民官,然后又按县人口,从一万户到一千户,分设曹司(10-30人)、手力(30-70人)、弓手(10-50人)。

聂子述来庆元府任通判就一个目的,看好魏王,架空魏王的权利。

公文到了庆元府,长史莫泽和司马程珌本想以三年期未到来驳回,但想到这是魏王的人,还是征求了魏王的意见,并且这是人事任免,身为地方军政一把手,魏王肯定是要知道的。

主要就是钱粮人事等部份。

这不说比后世了,就是比起明朝来,南宋一个县吃公饭的人还是相当少。

南宋地方主官都要异地任职,且是三年一任期,官少而吏役多,而这些吏役基本都是当地人,或豪强士绅的族人,或致仕官宦的亲属,或商贾富人推荐,更有甚者,还有地方青皮流氓参与。

可以说,此时南宋士大夫普遍认为,地方形成了吏人专权、乃至专横的局面,但却没有人提出有效的应付之术。

长史莫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