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林初夏来到宁城之后,第一个让她觉得好的人。
如果下次还会见面的话,一定要把吉他拨片还给他,顺便请他喝东西。
如果再见面的话。
如果。
林初夏今年十七岁,本来在遥远的另一个城市生活了十几年。突然由于一些不可抗力,她来到了宁城。
她小学的时候爸爸因为一场意外离开了,妈妈一个人艰难的带了她好几年。突然今年年初的时候,她有了新的爱情,决定和那个人组建新的家庭。
于是林初夏刚刚结束高二的课程,妈妈超高效率的给她转了学。爸爸走后,她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轻松。
搬家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东西带过来。
于是一眨眼的功夫,林初夏就告别了待了十几年的地方,告别了熟悉的老师和朋友,并不情愿的来了宁城。
陌生的,一个朋友都没有的宁城。
宁城比老家的夏天要更加热一点,也要更加热闹些,以前的生活节奏全被打乱了。
接下来的时间,她要在宁城生活,读书,开始新的生活。
司机又踩了一脚刹车,这一次,是她到站了。
林初夏的继父对她还算客气,凡事都征求她的意见,只是不知道以后相处下来怎么样。
但是寄人篱下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麻烦。
比如她那个看起来就不好惹的姐姐,长得倒是很漂亮,就是嘴很毒,一身公主病。
林初夏走到家门口,犹豫一下掏出钥匙开了门。
这个点,妈妈和孙叔叔应该都不在家,最近两家人张罗着要一起吃顿饭。妈妈和孙叔叔都在忙着看饭店,忙的没有边际。
所以屋子里又剩下她和她难伺候的姐姐了。
林初夏开了门,打算偷偷溜进去,不引起注意。
可是偏偏卧室里传出了一句撒娇的“爸,有没有给我带我喜欢的泡芙?”
林初夏不知道怎么回应,打算溜回房间算了。突然嘎吱一声,孙雨棠推门出来,她脸上扶着面膜,看见是林初夏,她眼神带着轻蔑,说话也没什么好的语气。
“开别人家门开的那么理所当然,干嘛去了?”
林初夏支支吾吾,她倒不是害怕孙雨棠,只是不想妈妈好不容易得来的幸福,在她这里毁于一旦“买本书。”
于是她只能演,演的人畜无害,演的像个乖乖女。
“买到了吗?”孙雨棠问。
“没有,我没找到书店。”林初夏如实说。
距离她去新学校报道没几天了,高三的学习节奏要快得多,她想提前适应一下。
孙雨棠原本苦着一张脸,听到林初夏扑了个空开心多了,脸上难得的多了几分笑。
不过没吃到泡芙还是有些介怀,她自然而然的使唤林初夏。
“反正你闲着没什么事,去给我买泡芙吧。”孙雨棠将面膜撕下来扔到了垃圾桶里,挑衅的看着林初夏。
“妹妹不会这点忙都不帮我吧?咱们可是一家人啊。”
孙雨棠故意将几块零钱扔到了地上,颇有羞辱林初夏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