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王有义(1 / 1)

一栩如雁 乐云云 775 字 3个月前

男孩儿闻声转过身来,看清来人后又惊又喜道:“林哥,芍药姐,你们怎么在这里?”

说完,王有义像是想起了什么,挠挠头道:“是了,林哥是书院的学生,在这里也是应该的。”

林栩和芍药走近王有义,林栩问道:“所以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你怎么在这里呢?”

“害,这就说来话长了。”

“那你长话短说。”

王有义是在大约一年前遇见林栩和芍药的。

那一天,一伙土匪突然出现,洗劫了王有义所在的村庄,杀光了村庄里的所有人。那时王有义正在山上砍柴,所幸逃过一劫。

王有义砍柴回来后,偏偏遇上了两个还在游荡的土匪喽啰。喽啰也嗜杀成性,见到王有义就追杀上去。

王有义还只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自然跑不过土匪。眼见着王有义就要被追上,这时林栩和芍药出现了。

只见芍药随手挥出两剑,两个喽啰便身首异地了。

王有义惊为天人,执意要跟随林栩和芍药学剑。

林栩念王有义失去双亲、无处可去,颇为可怜,且学剑的意志很坚定,便答应把他带在身边。

林栩本意是让芍药指导王有义两招剑法,可没想到王有义在剑道上天赋异禀,只不过半年就把芍药传授的剑法全部学会了,只是还不太熟练罢了。

林栩察觉到王有义是个千载难逢的剑道天才,自觉他和芍药两人已教无可教,但也不可让珠玉蒙尘,便让他去剑门拜师学剑。

剑门是当今江湖上历史最悠久、底蕴最深厚,也是最强大和最正统的剑道门派,门内弟子专练剑术。剑门门主周兴长年浸润于剑道,剑法凌厉,内功深厚,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当今剑道第一人。

自此林栩便再也没有见过王有义了,没想到今日在书院里相逢了。

“我入了剑门后,少门主便让我跟着大小姐做侍卫。大小姐今日来书院找人,我当然就跟过来了。”

林栩听罢,冷笑一声。

他自然是知道剑门少门主周星星的。门主痴迷于剑道,不理门中琐事,便全权交由少门主打理。周星星虽然剑术高,但他此人自大傲慢,又嫉贤妒能,因此门中实际颇为混乱。

周星星将王有义打发做侍卫,明显也是看出来王有义在剑道上的天赋,但故意冷落他,不想让他成长起来,以免王有义的剑术超过他。

至于剑门的大小姐,林栩不太清楚,只知她从小被娇养,性格上有些嚣张跋扈,颇有些大小姐脾气。

“那你这半年来过得如何?”林栩问道。

“挺好的啊,不愁吃不愁穿的,嘿嘿。”

林栩扶额。王有义这人不错,就是有时候太憨了,让人无奈。

“剑道呢?有进步吗?”

“呃,不知道为什么剑门中好像没有师父愿意教我,但大小姐对我很好,会给我一些有关剑术的书籍让我自己学习。虽然有的不太能读懂,但大部分还是能学到的,所以我感觉自己在剑道上进步还是挺大的。”

“是吗?那你这个大小姐的为人还是挺好的。”林栩有点儿意外,但也为王有义感到高兴。剑门大小姐拿出来的秘籍,想必不会太差。

“对啊对啊,大小姐很好的!”王有义非常认真地说道。

“不如这样,你和芍药切磋一下,让我看看你现在有多厉害。”

王有义想了一下,然后有点儿为难的拒绝了:“不行啊,林哥,大小姐说只有她能欺负我。”

“啊?这是什么意思?”

“芍药姐教我剑术,是我的师父,那我肯定不能打芍药姐啊,就只能挨打了,但大小姐说这个世界上只有她能欺负我,别人都不行。我肯定要听大小姐的话啊,那我就只能打芍药姐了,但我又不愿意打芍药姐,那……”

王有义喋喋不休,林栩赶紧制止了他。

林栩有时候真佩服王有义的脑回路。王有义不止骨骼清奇,脑子也有点清奇了。

听来听去,林栩算是听明白了两件事。

第一,现在王有义的剑术已经超越了芍药。这点林栩倒是不太奇怪,毕竟他知道王有义在剑道上的可怕天赋。

第二,那个什么大小姐好像喜欢欺负王有义!

林栩皱眉道:“你那个大小姐经常欺负你吗?”

“啊?”王有义一愣,连忙摆手,“没有没有,大小姐对我很好的,没有经常欺负我……”

王有义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屋内的喊叫声打断了。

“喂,你们什么意思?就一直糊弄我是吗?我看起来是这么好欺负的吗?我告诉你们,不见到他我就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