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最后的养鹰人(1 / 2)

探凶日记 不飞空鸟 1145 字 2个月前

雾里村,是茶马古道上的一个宁静美丽的小村庄,位于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丙中洛镇的北面。

林廷三人从昆明坐上高铁先去了大理,在那里玩了半天,又坐了三四个小时的班车去了六库。

眼见已经黄昏了,平头提议明天一早再继续继续上路,但又刚好赶上了最后一班去丙中洛的车。

去丙中洛镇的这班汽车从下午出发,一路上可见许多远处山中星星点点的光亮,林廷身边的一位当地人见三人看着那些东西这么惊奇,觉得好笑,便热心地解释道:“那是山里的猎户和采药人住的地方。”

“猎户,采药人?”林廷不由有些惊讶,没想到如今这个年代还能接触到这种古老的职业,他还以为早就被时代淘汰了呢。

当地人是一个长得坚硬短小胡茬的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像是一个农民,风吹日晒给了这位劳动人民古铜色的肌肤,让他整个人看起来看起来精神无比,说起话来有些口音,但并非云南这边的,而他自称鹰叔。

鹰叔看出了他们的疑惑笑道:“不用这么奇怪嘛,丙中洛的人,多嘞!”

鹰叔很热情,说话也很有趣,和他们一点儿也没有代沟,三人于是便聊了起来。

期间光子还半开玩笑地问鹰叔道:“鹰叔,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啊?我一开始还以为是叫[英叔]呢。”

闻言鹰叔哈哈一笑:“我可不会抓僵尸,不过安,我会抓老鹰!”

说罢四人都一齐大笑起来。

最后三人谈及是来旅游的,鹰叔还特别热情地邀请三人去他家里过夜。

说是到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不好找酒店,又还太浪费钱。

林廷不好意思麻烦鹰叔,而平头则是不置可否,不过光子倒是很高兴,拉着两人连连称谢。

三人便这样和鹰叔聊了一两个小时,被群山环抱的公路周围都是密林,黄昏的余晖洒在树端,让世界都变得梦幻了起来。

清风拂啸山林,山间窸窸窣窣的枝叶摩擦声搭配上有新鲜味道的空气,更是让一直待在城市里的三人心旷神怡。

就连心事最重的林廷,也在这时彻底放松了下来。

把头伸出窗外,感受着山风的抚摸,人也轻松,风也温柔,这大抵就是许多人追求的那种意境了吧?

三人在刚上车的前一个多小时,都是很亢奋的状态,但当不久太阳落山之后,窗外的风景淹没在黑暗中后,颠簸的山路狠狠甩了几人一个大耳巴子,一下子就把几人打回了原形。

一天都在坐车,腰痛,背痛,以及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疲劳一起袭上众人的心头,让人不禁有些想吐。

三人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都变得很狼狈,好在多亏了鹰叔拿出了一种黄绿色的粉末,让他们抹了一些在鼻尖。

过了不一会儿,晕车症状还真减轻了不少。

差不多五个小时下车后,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而且一整天的乘车,也让从来不会晕车的三人深刻理解了什么叫做天旋地转,内脏都被摇匀了的感觉。

鹰叔也是一个实在人,下了汽车并没走,而是等三人一直缓过神来,准备接他们去家里。

见到鹰叔这么热情好客,饶是林廷想拒绝,也不好意思了。

而等到他带着众人到了家里时,林廷才知道为什么他要自称鹰叔了。

因为鹰叔的家的院子里,养着一大一小两只老鹰!

一开始,三人都吓了一跳,光子更是以为鹰叔是偷猎者,早知道,老鹰可是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啊!

见众人这么大反应,鹰叔不由一笑,不紧不慢地往屋子里招呼了一声“阿依愣姆”(新疆维吾尔语,老婆的意思),一个穿着新疆那边的特色红紫色“袷袢”长袍的中年女人便推开门走了出来,她和鹰叔一样,都有着让健身美体人士无比羡慕的古铜色肌肤,不过相比起鹰叔,她的要更为细腻一些。

她对着林廷等人莞尔一笑,说了一声“哈亚木”,然后就让开房门,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鹰叔对着三人一笑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夫人,叫阿克苏。”

阿克苏,这个名字林廷以前在纪录片上看过,维吾尔语中意为白色的水,用于人的话,他想应该代表着“纯洁伟大的人”。

见到院子里没有被束缚却不逃跑的老鹰,以及这么多新疆那边的元素,林廷几乎立马就想到了鹰叔的职业。

于是乎林廷便看着鹰叔好奇道:“鹰叔,您……就是养鹰人吧?”

闻言鹰叔笑了,然后点了点头:“不错,小伙子反应很快嘛!”

光子平时压根不会看书,更别提什么纪录片了,所以当听到“养鹰人”时,他依旧是不明所以:“不是!这养鹰人……到底是啥职业啊?”

平头看了一眼光子,推了推镜框道:“养鹰人,是新疆那边的一个叫阿合奇的地方特有的一种职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