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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再次惊叹她的本事(1 / 2)

孙朝歌:“没事,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王秋雨:“好,那我走了啊。”

王秋雨说完,就走出了正屋,在门口见到了阿周,朝阿周微微福身,就低头离开了。

阿周站在门口一边,双手环胸,低敛着眸子,对于王秋雨的动作也没有个回应,见王秋雨走出去一段距离后,他才踏进了正屋。

孙朝歌看着他进来,弯腰收拾桌子,一边讲道:“待我收拾好了这些,我给你看看伤口。”

阿周一见孙朝歌,立即脚步加快,动作麻利的从孙朝歌手里接过碗筷,道:“这些我来收吧。”

孙朝歌见他识相,倒也不推脱,将碗筷都递给了他,然后就站一边看着阿周收拾然后走出正屋去洗碗,等到他离开后,她才转身进房间去拿药。

她自个儿准备的药不少,就怕哪一天在这不发达的古代里生病受伤,一个不小心感染之后就没命了,更何况在这个朝代,普通的药物都已经涨价到很离谱的程度,更别提什么金疮药和各种药效奇佳的止血药。

但孙朝歌还是给阿周用了整整一瓶上好的金疮药。

“朝歌姑娘的救命之恩,我无以为报,来世一定做牛做马,报答姑娘的救命之情。”

阿周盘腿坐在床上,面对墙壁,背对孙朝歌,说道。

他知道,孙朝歌给他用的药不含糊,是极好的,如今一瓶上品金疮药重金难求,孙朝歌对于他的恩情,怕是他都还不起。

阿周上半身的衣服已经尽数脱去,宽大结实的后背上,是一道已经结痂的狰狞伤疤。

孙朝歌借着光细细的打量了一遍这伤疤,没忍住瞄了一遍阿周的身材。

现今是白天,可不比之前那夜晚就着灯光看。

阿周身上伤口很多,小麦色皮肤,健硕的后背可以看出来常年都在锻炼,给他脱去绷带的时候,也能看见他的腹肌和摸着梆硬的肌肉。

与这偏远的江南男子相比,阿周绝对碾压出圈了。

后背上的伤口已经结痂,只是伤口周围还有些浮肿,孙朝歌撒上消炎的药粉,将浮肿的地方都涂抹了一遍,然后拿出崭新的绷带给阿周绑上。

孙朝歌:“伤口恢复得不错,不过不能大幅度动作,新肉长出来比较痒,你也忍着点别扣。”

这一刀,挨普通人估计当场就流血过多死亡了,耽搁了那么长的时间,阿周竟然还能挺过来,倒也是个奇迹。

阿周站起身下床,背对着孙朝歌将衣服穿上,好了之后,转身面对孙朝歌,应下:“好的朝歌姑娘,麻烦你了。”

孙朝歌指着被丢在一边有血渍的绷带:“将这些都拿去烧了,你受伤的事情,除了我跟黎稔,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你的脸也比较出众,如果可以,你可以稍稍易容,整普通一点。”

阿周盯着她,点头:“好的,我知道了。”

确实需要易容,就怕敌人混进普通老百姓里,私下还在调查他的踪迹。

见阿周这么听话,孙朝歌稍微有些意外,不过也只是一瞬,就去整理她的药瓶了,只是整理好转身的时候,见阿周还盯着自己,孙朝歌忍不住皱眉。

问道:“你这个眼神什么意思?”

阿周收回盯着她的目光,弯腰将绷带捡起来,然后说道:“哦,我只是越发觉得,朝歌姑娘不过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竟然有如此长远的打算和过人的本事,窝在这个小山村里,其实太屈才了。”

一个小孩,竟然能弄到如此多的上好药物,见到他这种情况竟然半分惊讶也无,实在是让他佩服,一时之间竟然觉得孙朝歌出身不凡。

可她不过是一个跟着母亲逃荒到这的农家姑娘,连及笄都没有。

孙朝歌听完,挑眉,转身出了偏房,阿周见此也跟上。

孙朝歌轻扯嘴角,嘲弄道:“怎么,如今这个朝代,还需要人才吗?不是昏君贪官当道吗?瞧瞧那些大官,过得多滋润!”

阿周抿了抿唇,知道孙朝歌在影射他,惭愧道:“抱歉朝歌姑娘,是我没本事……”

孙朝歌嗤笑一声,进了杂物房去拿工具。

阿周皱眉,将绷带丢进厨房里的火炉,然后跟上孙朝歌进了杂物房。

孙朝歌弯腰在翻找,不一会儿之后拿了镰刀等工具出来,还拿了个编织得很密的竹筐,然后出了杂物房去把大黑牵了出来。

阿周:“朝歌姑娘,你这是要去哪里?”

孙朝歌扬了扬手里的镰刀:“看不出来吗?当然是下田啊!”

阿周走上前一步:“是试验田吗?我可以跟你一起吗?”

孙朝歌摇头:“不是试验田,是我家自个儿的田,这几天就该收割了,我去看看,然后找个日子跟村里的乡亲说一声收割的时间。”

这种时候,都是几家帮忙一起收的,收完这家收下一家。

阿周心里还是想跟着孙朝歌下田,于是继续说道:“那我可以一起吗?我一个人待着好像也没什么事做。”

孙朝歌啧啧几声,反驳道:“什么叫没事啊!有事,猪食还没准备呢,得去地里割红薯叶,完了还得准备黄粉虫要吃的菜叶子,鸡鸭要吃的玉米还没磨成粉……”

孙朝歌罗列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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